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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案】骗情骗色,骗财数百万!这个渣男被法院判了

云南高院 2021-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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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婚姻状况

专找“富婆”下手

骗财骗色

骗光对方钱财后

立马分手再寻“猎物”

……


看到这些,你一定以为自己点开了某部狗血都市伦理剧的剧情简介,然而,这却是现实生活中真实存在的案件。女方说这是“令人窒息的爱情”,造成很大心理创伤……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让我们一起往下看


已婚男专挑“富婆”下手,骗财数百万


湖北男子晏某早在2007年就曾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2009年才刑满释放。


2015年,40岁出头的晏某,在昆明市西山区某娱乐场所结识了女子王某,当时,晏某看见王某开着一辆奥迪,就开始有意与王某接触,并打听王某的经济状况、从业情况等。


在打听到王某在做建材生意之后,料想王某应该是“有钱人”,晏某主动邀约她前往云南某地游玩。在游玩过程中,晏某隐瞒了自己已婚的事实,对王某说自己单身,获得了她的信任,两人开始谈起了恋爱。



在和王某交往的近两年时间里,晏某多次以做生意、投资等理由,通过提供假的房产证明,以借款方式先后6次骗取王某380万人民币。


2016年1月底,晏某利用和王某同居的便利条件,盗窃了王某放在家里的票面金额为16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和相关印章,并将该汇票贴现144万用于偿还个人债务。随后他害怕东窗事发,对汇票进行了造假处理,把4张假的汇票给了王某。



在确定王某没有钱财可榨取之后,晏某与王某分了手。王某说,恋爱期间,她为他甚至吞过安眠药,对她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创伤。


偷卖“女友”车子 盗身份证办手续


王某并不是晏某的唯一“猎物”。第二位受害人尚某与晏某结识于2017年底。在多方打听了解尚某的家庭、财务状况以后,晏某故技重施,与尚某确立了恋爱关系。



恋爱期间,晏某利用尚某的信任,编造各种理由先后以借款方式骗取尚某10万元人民币。


2018年5月,晏某以去某地做生意需要用车为由,把尚某价值八万的车开到了玉溪,直接把车卖了,并把卖车所得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当时,晏某利用与尚某同居的便利,盗窃尚某母亲的身份证与车辆登记证办理车辆出卖手续,涉案车辆至今未追回。



盗窃、诈骗数额巨大  被判刑20年

经过审理,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法院依法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因此,对被告人做出以下判决:

一、被告人晏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8月8日起至2038年8月7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二、责令被告人晏某退赔被害人王某经济损失人民币5419000元,退赔被害人尚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75416元。



案件的审理虽然告一段落

但是两位被害人心理上的伤害

并不会随着那一声法槌的敲响而终止

在这里

小编提醒广大女性同胞

提高警惕

谨防上当受骗

不要轻易相信突然出现的“真命天子”

以免最后人财两空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辑: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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